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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问题在线交流 

2005/3/25  发表部门:信息中心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为加强大连劳动保障网和网友之间的交流沟通,更好的为网友服务,今日我们特别举办了这次在线交流活动。首先介绍今天嘉宾: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伶法,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臧文刚,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邸树军,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张靖遐,下面请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伶法同志讲话: (3/25/2005 13:59:27)

王局长: 各位网友:大家好! 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见面,今天我们劳动保障局的部分同志在这里就企业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同大家交流,目的是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加强同大家的沟通,更好的为大家服务。这个活动今后我们还会分专题继续搞下去,希望大家踊跃参加。我们劳动保障局将一如既往,全心全意为劳动者做好服务,我们的网站也会办成劳动者之家。 (3/25/2005 14:1:30)

网友: 新成立的企业,想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请问怎么建户? (3/25/2005 14:5:13)

臧文刚处长: 依据国务院令第259号。新成立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五险,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员工花名册。(4)劳动合同。(5)近期任一月工资明细单。(6)用工手续。(7)能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准备企业开户银行帐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10日内审批完毕,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表》。企业凭《社会保险登记表》、用工手续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窗口核定缴费工资和缴费人数,到工伤保险部门核定工伤保险费率。 (3/25/2005 14:5:14)

网友: 各位领导好:93年度到200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是多少,在哪里可以查到. (3/25/2005 14:9:17)

臧文刚处长: 1993年至2003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如下,2004年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您也可拨打 "12333"查询。 1993 345 1994 485 1995 552 1996 611 1997 655 1998 685 1999 866 2000 913 2001 1036 2002 1197 2003 1386 (3/25/2005 14:9:18)

网友: 请教:哪些人享受低保待遇???? 没有退休金的老年人.不享受低保待遇吗?????????? (3/25/2005 14:9:24)

王局长: 低保政策属于民政局管理范围,请与民政部门联系。 (3/25/2005 14:9:25)

网友: 我是刚到企业的一名劳资人员,请问,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组成? (3/25/2005 14:11:29)

王伶法副局长: 社会保险分五个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25/2005 14:11:30)

网友: 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原在市内参加保险,现调入保税区工作,需要打印养老保险转移表,在保税区新参保录入,市内与保税区,是否连网,为什么查到市内的,查不到保税区的?在网上也查不到连贯的. (3/25/2005 14:13:0)

邸树军主任: 2005年1月份以后已经实行市内和县区的联网。正在操作之中。 (3/25/2005 14:13:1)

网友: 请问企业可否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 (3/25/2005 14:14:25)

邸树军主任: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1996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不足10年,1997年1月1日参加工作的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结算退休金 (3/25/2005 14:14:26)

网友: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年金,在调转的时侯需要一同转走吗/ (3/25/2005 14:16:29)

邸主任: 企业制定方案,经批准,可以缴纳,职工退休时才可领取。 (3/25/2005 14:16:30)

网友: 对现地的农转城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是否有何政策 (3/25/2005 14:16:59)

卢冬处长: 此种情况目前暂无政策。 (3/25/2005 14:17:0)

网友: 原公司欠缴劳动保险,员工在转入新公司后,可否暂时不补交以前的欠款,继续交以后的保险? (3/25/2005 14:18:34)

臧处长: 可以。但退休时需扣除相应的缴费年限。 (3/25/2005 14:18:35)

网友: 您好,咨询:我本人原在私人企业,交了5年的养老保险,去年考上公务员,现在不需要再交养老保险了,请问以前交的如何处理呢? (3/25/2005 14:19:7)

张靖遐主任: 根据大劳发2002年19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调入未开展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继续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待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3/25/2005 14:19:8)

网友: 臧文刚处长: 差一个月退修企业破产应如何办理退修 (3/25/2005 14:21:27)

臧处长: 如果企业破产清算时,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合同,办理失业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您办理退休手续。 (3/25/2005 14:21:28)

网友: 你好!我户口在大连,现在广州工作,但这边的单位只给养老保险不给交医保,而我又听说医保不能中断,所以造成现在广州交养老,大连交医保这种情况,不知对以后有没影响?另外想问下,医保要连续交多少年才可享受?多谢! (3/25/2005 14:22:2)

邸树军主任: 医疗保险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政策,大连实行的是地方政策,达到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电话:83709162/83709172 (3/25/2005 14:22:3)

网友: 请问,企业和职工怎样参加养老保险? (3/25/2005 14:22:42)

邸树军主任: 依据国务院令第259号。新成立的城镇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五险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员工花名册。(4)劳动合同。(5)近期任一月工资明细单。(6)用工手续。(7)能进行网上申报的企业准备企业开户银行帐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10日内审批完毕,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表》。企业凭《社会保险登记表》、用工手续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窗口核定缴费工资和缴费人数,到工伤保险部门核定工伤保险费率。 (3/25/2005 14:22:43)

网友: 求助:关于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的问题我母亲今年51岁,以前的大集体单位很久以前就解体了,听说现在能个人办理养老保险,不知道办保险需要哪些条件?怎么办理? (3/25/2005 14:23:10)

臧文刚处长: 您好!很高兴能与您在网上交流。您的母亲已经超过参保年龄,无法参保。 (3/25/2005 14:23:11)

网友: 为什么我发的问题看不到? (3/25/2005 14:25:11)

主持人: 你提交的问题我们都看到了,由于参与网友较多,网页刷新率比较高,为了使大家能够把交流的问题看的更清楚,本次交流实行发言管理,对能够回答的问题,我们将把问题和答复意见同时发布,没有回答的我们将在交流结束后分期在网上直播中答复。 (3/25/2005 14:25:12)

东北特钢集团 刘政: 目前,我公司异地调入人员特别多,涉及到补缴的也很多,据我了解目前保险公司的微机管理程序尚不能满足多人多月在一张明细表上补缴,最多只能满足12个人补缴一个月。这影响到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办事效率,请问有无措施简化此项业务? (3/25/2005 14:30:14)

邸树军主任: 目前,程序正在试运行。为保证网络畅通,暂时对补缴人数和补缴时间加以限定。待网络运行平稳后,会对补缴人数和时间取消限制,届时,你可以在一张报表上解决所有补缴问题。 (3/25/2005 14:30:15)

网友: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3/25/2005 14:30:24)

王局长: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证其基本生活。 (3/25/2005 14:30:25)

网友: 请问:大连市的城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多少? (3/25/2005 14:32:44)

张主任: 此问题不属我局业务,请咨询民政局。 (3/25/2005 14:32:45)

网友: 尊敬的各位劳动保障局领导,我是一名比较"懒惰"的企业劳资工作人员,以前我办好多事得不厌其烦的往返企业劳动保障局很多遍,自从贵局网站开通后极大的方便了企业和劳资人员,特别是这样的互动交流模式更是使我们感到劳动局的领导更加亲民,服务更周到了.我仅代表一名普通的劳资人员感谢王伶法局长及各位领导!!!!!! ----心声 2005.3.25 (3/25/2005 14:33:22)

王局长: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劳动保障工作直接涉及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及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全力维持劳动者权益,更好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方便广大劳动者,是我们劳动保障部门的本职工作。尽管我们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还远远不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本着服务第一的宗旨,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为更好地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服务。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25/2005 14:33:23)

网友: 结婚后,我们两人不准备要孩子了,单位还用给我们交生育保险吗? (3/25/2005 14:34:34)

臧文刚处长: 按规定五险合一,必须缴纳。 (3/25/2005 14:34:35)

网友: 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是多少? (3/25/2005 14:38:5)

邸树军主任: 凡是参加工作的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3/25/2005 14:38:6)

网友: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25/2005 14:38:23)

王伶法局长: 不可以。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依据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期限中的一部分。由此可知,《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一样适用于试用期员工。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3/25/2005 14:38:24)

网友: 由于现在各年的缴费基数不尽相同,请问,待我们退休后每月应该领取的养老金是现在各年缴费基数的加权平均值吗? (3/25/2005 14:40:59)

邸树军主任: 职工历年缴费基数是记录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依据,按规定计入个人帐户的累计额用于计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固定性调剂金四部分组成。 (3/25/2005 14:41:0)

网友: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已含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让劳动者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可以? (3/25/2005 14:41:16)

臧处长: 不可以。企业要求职工个人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的做法是错误的。依据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按一定比例缴纳,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国家法规赋予了用人单位缴费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义务转嫁到职工个人头上,这条原则不能违背。 (3/25/2005 14:41:17)

网友: 刚从单位失业,办理养老保险缴费需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 (3/25/2005 14:45:15)

张主任: 个人需持失业证、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的个体缴费网点办理即可。目前个体缴费网点有三个,一是中山区一德街3号商业银行缴费网点(友好广场凯莱酒店旁)、二是沙河口区西安路39号商业银行缴费网点(西安路与鞍山路交汇处),三是沙区白云山庄13号就业广场一楼缴费大厅。 (3/25/2005 14:45:17)

网友: 以前缴费不要了,可否取出重新参保? (3/25/2005 14:50:5)

张靖遐主任: 以前缴费不可以不要,不能取出。中断期间的缴费,必须补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除外),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和利息。 (3/25/2005 14:50:6)

网友: 在人才中心缴费和在个体缴费网点缴费有哪些区别? (3/25/2005 14:50:15)

臧处长: 只有一个区别。在人才中心缴费,人才中心是一个单位,按单位27%的费率缴费(单位缴19%,个人缴8%);在个体缴费网点缴费,由于是个体劳动者,按18%费率缴费。其他方面,比如记入个人帐户额度和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和退休以后的待遇都没有任何区别。 (3/25/2005 14:50:16)

东北特钢集团 刘政: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需要由企业提供职工档案中没有记录的原始依据,但是大部分国有企业在70年-80年期间均未做过工资调整及改革,因此缺少必要的工资及岗位工种记录。目前,失业职工到企业来提取证据,而企业因改制、改革,此期间的记录几乎是空白,仅以工资发放明细表等作为依据是不能说明具体从事的工种,希望贵局能出台更好的办法以解决此项问题。 (3/25/2005 14:52:3)

臧处长: 您提出的问题确实是我们在审批特殊工种退休过程中遇到的比较棘手的问题。我局研究相关解决办法,希望您能结合本企业的情况,给我们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以利于我们更好地制定政策,解决问题。谢谢! (3/25/2005 14:52:5)

网友: 领导好:集体企业破产后,职工被“买断”以后,个人正常交养老保险,买断对养老金有影响吗? (3/25/2005 14:55:2)

臧处长: 只要您以后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算养老金。 (3/25/2005 14:55:3)

小小: 如果事业单位2004年7月以前,待岗人员按最低系数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影响退体养老金的多少? (3/25/2005 14:56:57)

臧处长: 请您把情况说细一点。 (3/25/2005 14:56:58)

网友: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不再继续缴费,可否申请退休? (3/25/2005 14:59:2)

张主任: 不行,在退休前不能中断缴费。 (3/25/2005 14:59:3)

网友: 参保职工办理撤保手续都有哪几种情况?办理撤保需要哪些手续? (3/25/2005 14:59:17)

张靖遐主任: 企业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出国定居、外来农民返乡的,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保手续。办理撤保手续时,应持相应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缴窗口填写《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打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经业务部长审核后,到支付管理部办理基金返还手续。企业须持下列证明办理撤保手续:(1) 理在职职工死亡撤保的,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办理人身份证、领款单位收据;(2)办理出国定居人员撤保的,持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办理人身份证、领款单位收据;(3)乡农民工撤保的,持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卡、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领款单位收据;办理异地转移的,持调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调入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名称及开户银行名称、帐户等。 (3/25/2005 14:59:18)

网友: 我是一位男性失业人员,我想知道怎样办理退休? (3/25/2005 15:0:38)

张主任: (1)无档案关系的个体劳动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手续应这样办理: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持上述证明到社保中心三楼核准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准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持退休人员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管理部办理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发放。(2)档案关系在失业保险中心、劳动代理等机构保管的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向档案保管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代办退休手续,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准。 (3/25/2005 15:0:39)

网友: 听说享受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还要进行资格调查,有这回事吗? (3/25/2005 15:2:11)

邸树军主任: 是的。我们的养老金资格认定办法是: 1、市区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本辖区内的离退休人员定期走访,并就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及时反馈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外埠居住及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应在每年6月和12月向经办机构提供生存证明。 3、未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3/25/2005 15:2:12)

网友: 职工死亡后个人帐户能继承吗? (3/25/2005 15:2:32)

张靖遐主任: 依据大政发[2001]54号。职工无论是在职时死亡还是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都是可以继承的。职工如果是在职期间死亡,其继承额为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单位划入的部分不能继承。如果是离退休后死亡的,继承额为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3/25/2005 15:2:33)

网友: 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是否可列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3/25/2005 15:3:47)

张主任: 依据大劳险字[1994]124号。对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的职工直系亲属不论居住在城镇或农村,因丧失劳动能力,虽无固定工作,无经济收入,都不能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只有经过市劳动局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才能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 (3/25/2005 15:3:48)

网友: 我是一名个体劳动者,已经参加了养老和医疗保险,每次都是通过银行缴费,但不知道缴费标准是多少,个人帐户里能划多少钱? (3/25/2005 15:6:50)

张靖遐主任: 依据大政发[2001]54号。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都属于个体劳动者,均应按本人缴费基数(社平工资)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10%划入社会统筹基金;但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10%部分由个体工商户业为为其缴纳,8%部分由个人缴纳。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6%缴纳;个体劳动者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按本人养老保险基数的6%缴纳。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退休前不建立个人帐户。 (3/25/2005 15:6:51)

网友: 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为什么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3/25/2005 15:7:30)

张靖遐主任: 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一,全国各地都实行了养老保险,对于职工个人而言,退休后养老金的计算,要从职工参加工作之日算起,因此,在异地的养老保险缴费要办理转移。转移手续:外地调入大连时,先将转移单提供给大连市社保中心,经社保中心审核无误后,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办理转入手续。至于转出手续,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3/25/2005 15:7:31)

网友: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何种情况下可获生活救济费? (3/25/2005 15:8:58)

张主任: 依据大劳险字[1994]124号。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须符合下列三个供养条件之一的方可享受生活救济金: (1)父亲、丈夫年满60周年或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须提供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2)母亲、妻子年满50周岁或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须提供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3)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指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大、中专在校学生)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须提供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5)职工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本条1.2项规定,并无经济收入确属依靠职工供养的,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但其生身父母不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6)经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符合供养条件的其他人员。 (3/25/2005 15:8:59)

网友: 我在大连连续工作了10年,今年8月份调到北京工作,我一直担心自己的养老保险问题,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政策? (3/25/2005 15:10:4)

张主任: 依据辽劳社转[2002]26号。国家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地,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都应视同连续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作为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年龄由其最后参保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并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像上述情况,应在北京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如在北京退休的话,则在北京社保机构最终领取退休养老待遇。 (3/25/2005 15:10:5)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我不得不和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对于没有来得及答复的问题,我们将转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答复意见,陆续在“网上直播” 栏目中发布。如果你还有问题,欢迎登陆“劳动保障论坛”交流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 再次感谢各位网友!下次交流时间请留意网上通知,再见。 (3/25/2005 15:12:14)

网友: 我是98年失业的,我们两口子现在都失业了,一直在外零星做临时工,自己交两险,我俩的档案也一直放在失业中心处,问我还要交档案费吗? (3/24/2006 9:45:16)

邸树军主任: 凡是参加工作的职工,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3/24/2006 9:45:53)

网友: 您好!请问参保人员年龄最高限是多少? (3/24/2006 9: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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