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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移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2010/9/2 发表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中心
答:文件依据:
大政办发
[2010]66
号。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移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职责是:做好新参保企业的登记建户工作;受理参保企业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参保企业缴费基数;按月生成参保企业应缴账目并向地税部门及时传递应缴账目数据信息;与地税部门及时进行对账;稽核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记清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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