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链接
我要写信
信件查询
最新问题
最新处理
网上直播 视频
12333语音资料
12333文本资料
12333统计信息
在线访谈
短信平台
政府访谈
行风热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公众交流 > 12333文本资料

 
【 字号:

我市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政策对哪些人员有要求不足20年工龄的需要一次性补缴? 

2012/2/6  发表部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2006年).

    (1)经市政府批准的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和下岗转失业并轨人员,原在我市市内四区城镇企业工作,具有市内四区城镇户口人员退休后,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齐20年。不补齐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待遇。

    (2)《办法》施行后(200611日后)在企业退休的人员,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年限及《办法》施行前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不满20年的,可由个人一次性补齐20年。不补齐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待遇。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辽ICP备08004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