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大劳职技考字[2001]98号。
(1)被正式录取已交学费的学生在开学前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本学期学费的90%;
(2)开学后1个月内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各校应退还本学期已收取学费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