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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如何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 

2012/2/6  发表部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文件依据:大政办发[2007]122.    事业单位和机关聘用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由聘用单位按照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非在编工作人员本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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