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
1、 按月领取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补助金、住院医疗补助金;
3、 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生育医疗补助金;
4、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5、 增加部分:在冬季取暖期间(当年11月至次年3月)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北三市、花园口经济区每人每月13元,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81元。
6、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