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学校: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辽劳字84号)精神,2008年全市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在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文化技术理论教师(包括文化理论课教师和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者其他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
(二)技工学校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工种)初级或以上技能水平。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技能水平或相应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承担初级技能培训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含中级)技能水平或 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高级技工学校中承担高级技能培训或技工学校高级班的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某一职业(工种)中级以上技能水平。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技师(含技师)技能水平或相应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需有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且2007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教师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方可参加资格认定。
二、申请认定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技工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与复印件;
(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职务证书及复印件;
(四)2007年度考核材料与复印件;
(五)学校与教师签订的 聘用合同;
(六)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教师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结业证书与复印件;
(七)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上岗资格认定的教师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技工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表1):
(二)学校要填报《符合教师上岗资格条件教师花名册》(见附表2)
四、受理材料时间:2008年12月1~15日
联系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84369130
附件:1.《技工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
2.《符合教师上岗资格条件教师花名册》
大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