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学校:
为贯彻2007年3月15日省政府召开的“在全省学校安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对于保证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学校教育的首要职责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民心工程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把防范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学校要强化学生安全是学校第一要务的思想,从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认真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的隐患问题。
二、加强管理,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和制度。
(一)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师生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和师生外出活动审报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机制。
(二)各学校对校园内外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该整治的要立即整治,该停止使用的停止使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校内基础设施和重要部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危险设施,要采取特殊措施暂停使用。
(三)学校文化体育活动和集体组织活动要有周密计划和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各学校要重视学生交通、溺水、触电、雷击、食物中毒等事故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制度。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验、实训和实习的安全管理,不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险品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建立和完善学校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必要的管理,确保学生寝室的安全。
(六)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各学校要将安全管理教育纳入教师政治学习和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一)要科学安排安全教育的师资、课程、课时,合理选用教材,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逃生、救护演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提高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自救的实际技能。
(二)各学校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校报、墙报、挂横幅、警示牌、班会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加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远离危险地区,注意餐饮卫生。
(三)各学校要做好法制副校长和安全辅导员的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四)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开展“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用社会化的方式、市场化的手段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优化校园环境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联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联防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对危害师生利益、安全事故易发的场所及学校周边环境认真整治,消除隐患。同时积极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学校周边地区网吧、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室等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为师生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必须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内部要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有人抓、有投入、有人管,常抓不懈,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大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