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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栏 >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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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支付令? 

2008/4/25  发表部门: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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