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劳发[2004]48号)第二款规定,事业单位缴费基数: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月档案工资,包括:
①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含教护龄津贴和军队服务津贴、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②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补贴。
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参保职工实发工资低于本人档案工资的,以本人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