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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劳动保障咨询周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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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业务都有什么规定? 

2006/3/21  发表部门:咨询中心 

1)首次办理缴费时的业务经办程序

不参加医疗保险:经办窗口(打印《大连市社会保险费个人银行(补缴)通知单》)→商业银行窗口(办理商业银行缴费卡)。

参加医疗保险:经办窗口(认定是否符合医保缴费条件并打印《大连市社会保险费个人银行(补缴)通知单》,办理医疗保险卡、证、册)→商业银行窗口(办理商业银行缴费卡)→当日存款后,银行扣款成功即开通医保卡(IC卡)。

2)办理商业银行缴费卡后,应同时办理存折,以方便缴费查询。

3)缴费卡丢失:市内四区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山路405号大连市商业银行沙建支行(大连晚报社附近)办理补卡手续(县区灵活就业人员到当地开户银行办理)。

4)重新就业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每月125日办理。

5)办理撤保、返款业务:市内四区灵活就业人员持领取人身份证、业务窗口打印的《养老保险撤保一次性支付表》到中山路405号大连市商业银行沙建支行(大连晚报社附近)提取现金。

6)退休业务:每月15-25日办理。

7)养老及医疗保险费的银行代扣:遵循先扣养老,再扣医疗的原则。每月正常缴费-每月10日及20日所在周的周末进行两次银行代扣;补缴及返款-每月25日前的每个工作日均进行银行代扣。

8)银行代扣发生欠费时:市内四区凡办理商业银行缴费卡并留有固定电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缴费卡中余额不足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时,由商业银行负责进行电话催缴。若当月未及时存款,还需缴纳由此产生的利息。

连续三个月医疗保险费扣款不成功时医疗保险卡将自动封存,即第四个月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向商业银行缴费卡中存款时养老保险费可继续扣缴,医疗保险费停止扣缴,此时必须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证、册、商业银行缴费卡、身份证到市内四区个体征缴网点办理医疗保险补缴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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