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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劳动合同法专栏 > 专家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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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劳动合同法变化:签约两次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2007/10/24  发表部门:局办公室 

  按原《劳动法》的规定,须具备三个要件,劳动者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三是劳动者提出。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除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除外,企业就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无须企业“同意续延”。而且,签约两次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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