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宣传
媒体专访
专家访谈
问题解答
知识竞赛
最新动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劳动合同法专栏
>
专家访谈
【 字号:
大
中
小
】
专家分析劳动合同法变化:签约两次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2007/10/24 发表部门:局办公室
按原《劳动法》的规定,须具备三个要件,劳动者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三是劳动者提出。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除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除外,企业就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无须企业“同意续延”。而且,签约两次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辽ICP备08004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