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哪些人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应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是什么时候?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大学生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各高校作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代办机构,在每学年开始时,负责收缴本校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的费用和参保大学生的基本信息,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由经办机构向代办学校开具《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在参保缴费期内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大学生需本人持身份证及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到高校所属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延期缴费的大学生在3个月的待遇审核期后才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享受财政补贴比例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财政部门对大学生参保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缴费额的50%。这样,大学生每人每年只需要缴纳40元。大学生可按学制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学制大于半年的,按一年标准缴纳,学制小于等于半年的,按半年标准即2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
五、新入校的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新入校的大学生按学制年度一次性缴纳大学就读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平均每人每年按40元缴纳。
六、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享受哪些待遇?
①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
②大学生因病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60%、65%、70%。
③恶性肿瘤放疗、重度尿毒症透析、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的治疗可在门诊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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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 |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治疗 |
门诊大病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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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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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10万元 |
100元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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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200元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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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300元 |
60% |
七、大学生在异地急诊就医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外(中国境内)发生急诊住院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在学生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异地住院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将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急诊病志、出院小结、医疗保险证和IC卡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异地急诊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60%。
八、大学生到外地就诊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由于病情需要到统筹区域外异地(中国境内)进行诊治,首先需要到大连市三甲级医院开具转诊单,持转诊单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登记,然后才可以到外地进行治疗。异地住院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将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医疗保险证和IC卡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转诊异地就医的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60%。
九、大学毕业后医疗保险如何处置?
大学本科毕业的学生,如在本市继续就读研究生,可按学制年度在学籍所在学校依照居民参保办法继续参保。如选择在本市就业,可凭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企业所属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终止学生缴费手续,进行身份转换,将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就业单位,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办理参保。
对于毕业的学生,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8月31日。截至8月31日,患病住院尚未结算的学生须向所在区医保中心申报,经审核后,可将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期延至9月30日。9月30日后还未出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也只终止到9月30日。
十、参保人住院时没能及时出示医保卡,该如何处理?
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必须向医院出示医疗保险保IC卡、医疗保证、本人身份证。因急诊或其他特殊情况,没有携带医疗保险IC卡(证)就医的,需向医生、住院处说明情况,并在三日内将本人入院的相关手续交至住院处。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没及时出示医疗保险IC卡(证),用现金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如因学校坐落在大连市所属周边各区(市)县,而当地尚无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可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将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急诊病志、出院小结、医疗保险证和IC卡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
十一、参保的大学生因病住院时,如何办理就医手续?
大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时,须持本人的《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IC卡和《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十二、大学生延期毕业,基本医疗保险该如何处理?
参保大学生延期毕业的,应补缴延期学年的医疗保险费;不缴费的,延期学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在校就读时应征入伍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医疗保险不予承担,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顺延至其返校就读。
十三、基本医疗保险哪些住院费用不予支付?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会诊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服务费用。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务鉴定项目。
(3)医用材料类。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诊疗设备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5)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肝移植、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6)其它。妊娠、流产、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诊疗项目;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治疗、探亲、开会、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对外合作的诊疗项目;《医保诊疗项目》未收录的项目和《医保诊疗项目》中省物价部门未定价的项目,暂定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
十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均可为大学生提供就医服务。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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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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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长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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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二部 |
万岁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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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三部 |
开发区龙滨路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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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沙河口区中山路(星海三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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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二北院 |
甘井子区山中街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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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医院 |
春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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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人民医院(同时挂牌:骨科医院) |
西岗区东关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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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人民医院(同时挂牌:市肿瘤医院、眼科医院) |
甘井子区千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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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四人民医院(同时挂牌:职业病研究所) |
甘井子区椒房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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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五人民医院(同时挂牌:胸科肿瘤医院) |
沙河口区马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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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六人民医院(同时挂牌:传染病医院) |
中山区春海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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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七人民医院(同时挂牌:大连市心理医院) |
甘井子区凌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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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医院 |
中山区解放路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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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医院 |
中山区三八广场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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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产医院 |
春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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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口腔医院 |
沙河口区兴工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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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皮肤病医院 |
沙河口区五一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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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结核病医院 |
后盐高速公路收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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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年病医院 |
甘区石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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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儿童医院 |
中山区希望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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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
沙河口区万岁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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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原大连铁路医院) |
中山区解放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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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医院 |
中山区葵英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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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医院 |
沙河口区西山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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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医院 |
甘井子区王家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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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集团医院(中毒、烧伤为特色) |
甘井子区樱花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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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医院 |
沙河口区兴工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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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辽渔医院 |
甘井子区大连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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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南骨伤医院 |
甘井子区马栏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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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医院(中医儿科为特色) |
沙河口区马栏村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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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第二一○医院 |
西岗区胜利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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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210医院分院(原四0三医院) |
中山区山屏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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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第四○三医院 |
沙河口区长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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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二一五 医院(精神专科) |
旅顺口区列宁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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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软伤专科医院 |
西岗区滨海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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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医院 |
中山区高原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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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医院 |
中山区中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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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医院 |
西岗区新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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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医院 |
傅家庄仲夏客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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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礼医院(精神专科) |
甘区营城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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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医院 |
沙区西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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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医院 |
中山区胜利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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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局大连疗养院(精神专科) |
甘井子区夏家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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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医院 |
开发区黄海西路 |
各区(市)县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时增加。
十五、急诊在门诊所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给予支付吗?
要看属于哪一种情况:1、通过挂“急诊”号办理住院的,在门诊发生的入院前常规检查、处置费用由个人自负;2、患者因病情危重在门诊急诊室“抢救”留观,待病情稳定后办理入院治疗的,在门诊急诊室发生的抢救留观医疗费用与本人当次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另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是“院前急救费”,即呼叫“120”所发生的救护车费、现场抢救发生的诊疗费(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抢救医疗费用)。按照《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06版】规定,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十六、参保学生不慎跌倒受伤,所发生的医疗费医疗保险给支付吗?
参保学生日常生活中受伤的(如不慎跌倒、训练、运动中受伤等),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住院治疗的,属于无他方责任或非责任性伤害事故(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伤自残等)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使用医保IC卡按政策规定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欲查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请登陆“大连市劳动局劳动保障网”网址:www.dl12333.gov.cn/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专栏
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