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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2007/12/7 发表部门:大连市就业管理中心
失业人员在首次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审验当月失业保险金,第二个月开始每月11-20日(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审验,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26日以后,失业人员凭《银行卡》可以到大连银行所属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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