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劳动保障局委托,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法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对用人单位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情况进行检查。
|
1 |
投诉举报科 |
1.负责受理劳动者对市支队管辖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以及查处、分流上级交办、其他部门转办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2.负责督办属县区大队管辖的上级交办、转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案件,并向有关部门反馈案件处理结果; 3.负责接待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和政策的上访; 4.负责向咨询的劳动者解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 |
|
2 |
监察一大队 |
负责中山区行政区域内属市属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查处。 |
|
3 |
监察二大队 |
负责西岗区行政区域内属市属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查处。 |
|
4 |
监察三大队 |
负责沙河口区行政区域内属市属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查处。 |
|
5 |
监察四大队 |
负责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属市属管辖范围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查处。 |
|
6 |
执法监督科 |
1.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处理)行政行为的监督、审理、备案; 2.负责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入连投标前审核备案; 3.组织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守法诚信评价及为用人单位出具劳动保障情况证明; 4.负责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规章和工作制度; 5.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及监察机构建设,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对全市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管理执法证件; 6.负责金保工程中涉及劳动监察业务整理工作,及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开发与维护; 7.协助处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组织听证工作; 8.负责对支队监察工作的监督、复查工作; 9.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案件强制执行申请。 |
|
7 |
综合财务科 |
1.负责党务、政务、行政管理、宣传、统计工作; 2.负责财务、人事、档案、工资、福利、固定资产、车辆管理、办公场所安全等管理工作; 3.负责接待外地、外单位来客,组织社会服务活动; 4.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