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惠民工程 促进社会和谐
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于德泉
2007年1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及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07年工作,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就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做工作报告。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惠民富市战略,以落实政策、完善制度为主线,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和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许多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改革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我市劳动保障工作逐步向政策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健的方向迈进。
(一)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开局良好。2006年,各级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促进就业再就业。根据国发36号文件精神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我市出台了社保补贴、创业就业、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10个配套文件,构建了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同时,不断加大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力度,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日和“劳动保障伴您行”政策咨询宣传周活动,推动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实现城镇就业16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困难群体及大龄失业人员就业2.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全市筹集再就业资金41448万元,有1.2万名再就业人员享受减免税5138万元,1146户商贸服务型企业享受减免税13621万元,38.1万人次享受减免费5218万元。
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在省政府提出的20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创新和延伸零就业家庭援助政策,确保了有就业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251户、326名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7日内全部实现就业。全市还陆续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活动,采取岗位援助、培训援助、创业援助等措施,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通过就地扶持、跨区调度等办法,缓解困难地区的就业困难。“4050”人员社保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全面启动,全市为12.3万名“4050”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3542万元。甘井子区克服“4050”人员多、支付压力较大的困难,为15005名“4050”人员发放补贴资金3280万元。
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初见成效。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建立和完善了劳动者素质提升工作体系。普惠制培训工作全面推进,全市74个普惠制培训定点机构实施普惠制培训11.2万人,其中培训再就业和新成长劳动力6.6万人,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4.6万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9.4万人,新增的18个职种实现考试智能化,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选拔工作,开展了50名有杰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100名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成功举办了“重工·起重杯”等25个职业竞赛活动,全市初、中、高技能人才结构由“十五”期末的63:27:10优化为55:33:12。市技师学院在校生数量达2700名,实习设备不足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创业就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发挥市、县、街三级创业平台的一条龙创业指导作用,采取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展示、跟踪服务等措施,帮助失业人员解决创业困难。创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向社区延伸。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创业项目洽谈会。市场机制、企业运作、政府扶持、群众受益、法律保障的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模式逐步形成,全市共为7878名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769.5万元。扶持创业带头人1450人,带动就业7781人。
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大龄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被纳入协约式服务管理范围,有1.3万名失业人员通过协约式服务实现就业。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登记失业的3249名高校毕业生中有3159人实现就业。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市内四区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其他区市县达到500平方米以上。金州区投入3500万元,建成了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的、具备“一台七区”功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了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扩面联动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全市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88.4亿元,其中清理企事业单位历史欠费6558.8万元,基金征缴率达到97%以上;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86.6亿元,有200余万人从中受益。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4.9万人、204.8万人、92万人、118.7万人、91.5万人,分别比2005年底增加6.4万人、16.1万人、3.9万人、15.6万人、4.5万人。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从2005年7月起,连续两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养老金由734元提高到889元,增长了21%;提高了企业离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待遇,进一步提高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定点医疗机构综合结算指标整体上调了6%,满足了参保患者不断增长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缓解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超标问题。失业保险待遇平均增幅38.6%,进一步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工伤保险定期领取待遇上调了8%,实现了适时合理增长。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中省属高校临时聘用人员逐步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制定了贯彻落实《辽宁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构建了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医疗保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理顺了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规范了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管理程序,改进了定点资格审核程序,将前列腺手术纳入单病种结算范围。加强医疗保险监管工作,积极发挥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实行网上信息审核与实地监察相结合,对10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普遍监管向重点监控监管转变,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合理使用,住院人次率得到控制,首次出现下降,比上年低0.5个百分点。
失业保险保障能力有所增强。全市征缴失业保险基金5.08亿,同比增长13.4%;支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2.3亿,保证了全市8.5万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在失业保险待遇提高的情况下,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历年累计出现结余。
工伤认定和劳动鉴定工作不断规范。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管理,确保了工伤认定管辖权重新划分后的工伤认定质量。劳动鉴定监督机制不断完善,1-4级工伤鉴定复查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委托医疗机构工伤鉴定及因病鉴定复查合格率达到95.5%。
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制度初步建立。颁布实施了《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筹集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7.5亿元,为1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采暖费补贴1.5亿元,有力推动了供热体制改革。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实现了集中管理使用,为街道社区退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宏观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积极推进,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明显加强。自去年8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整体上浮33%,进一步发挥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及时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383个职业或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13个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全市1500余户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内容趋于多样化。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由市政府批转发布,综合统计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稳妥推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8.8%。经审核通过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达7109份,覆盖职工85万人。国有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处理政策进一步完善,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协调体系逐步建立。市、县两级劳动争议仲裁体系初步构建,瓦房店市、甘井子区和西岗区先后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建设逐步规范,预防和调解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48件,受案率和按期结案率均达到100%,为2915名劳动者追索各项待遇2707.4万元,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411.5万元。全市有53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处。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有针对性地开展了6次专项检查,常规监察企业9774户,积极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责令1466户用人单位为8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6400万元,责令2798户用人单位为6.67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4.04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8520.3万元,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实现全市同步开展。
(四)农民工维权体系基本构筑,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外来务工人员服务机构延伸到全市63个乡镇。取消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农民工纳入公益服务范围,积极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提供各项就业服务,全年帮助5.2万名农民工实现就业。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促进了农民工提高技能、实现就业。
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出台了《大连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积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全市累计有21.5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有8.2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加大集中使用农民工用人单位的巡查力度,开展了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权行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对建筑领域投标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了限期偿还承诺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立了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受理投诉制度,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全年共为2.8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7500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改善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有服务行为的窗口全部被纳入执法责任制体系,24个行政执法岗位和经办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依据、内容、范围和权限整理完毕。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系统的能力建设,推动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交流、选拨和培养工作力度,健全机关进人用人机制,规范局属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倡导全系统工作人员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逐步打造一支能够把握大局、坚持依法行政、具有较强执行能力、注重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干部队伍。成立了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合理增加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调整和理顺工作职能,实现了机构及人员编制配置与业务发展相协调。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有效开展养老、失业等基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完善非现场监督指标体系,确保了基金安全完整。建立了具备人工服务、24小时自动服务、录音留言、自动语音查询服务功能的“12333”呼叫中心系统,为52.1万人次提供了咨询服务。“金保工程”建设开始实施。实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网上申报、银行托收的企业达到1.27万户,83个社区的就业服务网络全部联通。在全国率先通过网上银行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结算和拨付费用,实现了基金即时拨付,极大地方便了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组织开展了“双三双五”走访调研活动,对汇总的100个问题逐条研究,落实反馈。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妥善处理,1130件受理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100%。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基本建立,与市民之间建立了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大力推广惠民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办公秩序,在各个群众办事较为集中的单位增设了人性化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服务质量,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逐步贯穿劳动保障工作全过程。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各项省政府考核指标位居全省第一,省委李克强书记对我市零就业家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创业就业工作、戚秀玉职业介绍所就业服务工作经验和医疗保险工作得到国家劳动保障部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介,我市解决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在全国视频会议上做经验介绍,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工作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致、辛勤耕耘、大力改革、创新发展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劳动保障局向多年来积极支持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各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表示亲切地慰问!
在肯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是就业工作压力依然很大。从总量上看,今年需要安排就业的失业人员将达到20万人,预计当年全市可提供的岗位约有14万个,年度岗位缺口在6万个左右。大中专毕业生、新成长劳动力、农转居人员的就业问题突出,加之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失地农民等人群就业矛盾逐步凸显,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从结构上看,在20万失业资源中,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占75%;全市可提供的14万个岗位中,有技能要求的近70%,缺口5万人。就业难与招工难问题并存,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尤其是制造、加工等传统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大。目前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53:1,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特别是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每年将增加支出12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承载更大压力。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呼声越来越高。三是劳动关系调整难度较大。部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劳务派遣单位更为突出,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目前我市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这些难点问题都需要我们今后逐步探索解决。
二、2007年主要任务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大连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加快基础建设、着力改革创新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劳动保障工作,对于实施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和发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宗旨,以惠民利民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难点问题,打造和谐劳动保障新形象,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4项工作:
(一)以素质就业为主线,落实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构建环境优化、机制健全、调控有力、就业充分的新型就业格局。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就业促进法》,全市实现城镇就业14万人,其中:稳定就业6万人,创业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重点抓好以下8件事:一是有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政府考核责任体系,组织开展调研评估,不断简化操作程序,加强就业政策宣传,确保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二是加快实训基地建设。筹建以数控、机电、机械加工等为主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推动各区市县加快建立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示范实训基地。三是建设新的技师学院。加快建设规划和功能设计,争取在两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大力培养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力争使在校生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70%以上。四是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高技能人才资源库,加强高技能人才基础服务工作。制定高技能人才评价细则,选择10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并逐步推开。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员要突破10万人。开展年度50名有杰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和百名技术能手评比表彰活动。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落实就业准入制度,职业技能鉴定8.5万人。全面提高技校教育层次,力争使省重点以上技校在校生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落实普惠制培训任务,建立城镇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子女培训长效机制,制定进城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办法,逐步扩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开展有组织的订单培训,实现技能与岗位对接。全市实施普惠制培训6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培训4.5万人,进城务工农民培训1.5万人。五是完善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援助制度,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平台援助功能,为困难人员提供援助服务,确保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人员全部实现就业。六是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在去年完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基础上,今年要重点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协约式服务制度,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农转城人员纳入到协约式就业服务中,年底前全市充分就业社区达到30%以上。进一步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示范作用,全面规范职业介绍行为。统筹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七是大力扶持创业就业。进一步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创业人员基础数据库和跟踪服务机制。出台创业项目孵化办法,做好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带头人认定和扶持工作。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等就业政策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举办我市第五届创业就业项目洽谈会。八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科学合理地确定服务项目。开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星级评定、业务考核及竞赛活动。积极推进国家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调查统计制度,健全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服务网络体系,筹建市级外来劳动力市场。
(二)以扩大覆盖面为主线,完善保障制度,提高待遇水平,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分别达到52.2亿元、24亿元、4.6亿元、1.79亿元、0.9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6%以上。重点要抓好以下8件事:一是全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不断扩大参保范围,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要分别达到134.7万人、225万人、91.55万人、130万、94.5万人。二是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工作,实现新老政策平稳衔接。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指导区市县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缴费办法及操作流程,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养老待遇支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管理模式。三是推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延伸。制定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方案,出台并实施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学生医疗保险办法,争取用三年时间将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他城镇居民逐步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四是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办法。积极落实农民工“平安计划”,重点解决农民工较为集中、风险程度较高企业的参保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五是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管理。积极开展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制定《大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加强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工作质量,探索建立有利于监督的劳动鉴定机制,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信息管理一体化。六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认真做好200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建立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档案,完善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超支补偿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人次平均结算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扩大医保患者药品使用范围和诊疗项目范围,完善门诊慢性病补助政策,提高生育保险结算支付标准,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医疗需求。七是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优化失业保险业务管理,不断增强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有效做好失业调控工作。八是深化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制度改革。加强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工作,重点做好中省属企业扩面征缴工作,年底前纳入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制度企业达到1万户,在职职工缴纳专项资金人数突破38万人,全年征缴专项资金1.6亿元,实现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达到18万人。适时启动事业单位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广泛开展以“关爱老人,共建和谐”为主题的社区活动,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三)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为主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重点抓好8件事:一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做好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准备,全力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以使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为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严禁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推动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务求在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方面有较大突破,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二是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积极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使集体协商成为企业决定工资分配等事项的重要方式。三是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增强三方代表的广泛性和协调劳动关系的针对性、实效性,依托三方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与和谐先进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年内创建100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个和谐工业园区。四是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和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有效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巡视检查覆盖面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和同工不同酬的状况。五是加强劳动争议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年内各区市县全部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健全劳动争议仲裁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和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的联席会议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依法受理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调解率达到40%。六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认真贯彻《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发布主要行业工资指导线,实现劳动力市场价位基本覆盖各行业的主要岗位,进一步发挥人工成本信息对促进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的指导作用,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企业分配宏观指导体系。七是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机制。区市县在街道(乡镇)及社区配备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协管员,建立市、县、街道(乡镇)及社区四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年内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办法和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等级档案,对诚信评价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力度,开展4次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劳务派遣单位违法问题、企业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等突出问题。八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条例》,规范接待、受理、办理等程序,建立责任制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办结率、息访率和满意率。
(四)以基础建设为主线,健全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抓好8件事: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充实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强化行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按时依法办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适时聘请法律顾问,防止不合法行政行为发生。二是切实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加快完善基金管理监督体系,深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探索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年金管理和基金投资运营,确保各项基金安全完整。三是积极推动“金保工程”建设。继续做好立项申请,落实建设资金。理顺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劳动保障事务全过程管理。开展数据整理,夯实数据基础。构建硬件和网络平台,做好应用系统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应用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四是不断提高政策咨询服务质量。完善政策法规库,建立咨询情况反馈制度,电话咨询服务准确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实现政策咨询服务零投诉。五是深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制定人本服务标准,改进和完善服务设施,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贯穿劳动保障工作全过程,为百姓提供更方便、更便捷、更高效的惠民服务。以丰富活动载体为基本途径,推进健康、文明、和谐机关建设。六是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适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干部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探索实践、改革创新的能力,掌握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业务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水平和工作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人才队伍,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七是积极开展“双三双五”走访调研活动。坚持“双三双五”走访调研制度,深入基层,走进用人单位、走进街道社区、走进职工家庭,认真调研事关社会和谐的课题,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为基层工作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劳动者服务。八是大力塑造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典型。制定方案,开展劳动保障系统“十大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年底对评选出的劳动保障系统杰出代表予以表彰。
同志们,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希望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实施惠民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实现和发展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