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敏副市长在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月17日
同志们:
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会议。张成寅书记、夏德仁市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下午,我们又在这里召开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就是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座谈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落实2006年各项任务。德泉同志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各级政府、劳动保障系统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期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建设“大大连”和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了有力支持
“十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也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全面完成了三年并轨及社会保障试点工作任务,较好地解决了3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1998年—2000年国企三年改革脱困期间,我市国企集中下岗分流了14万人;2001年—2003年下岗转失业又并轨10万人,再加上企业自行分流,全市共有30多万名职工下岗失业。在此期间,又接收了华铜矿和523厂大集体破产后的职工,集中解决了市属厂办大集体问题。这些历史累积问题的集中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大的社会动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政策,规范劳动关系,用失业保险、社保衔接、扶持就业等多种办法,比较妥善地安置了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据统计,这些人员中,退休一部分,就业一部分,目前仅有2.66万人有就业愿望而没有就业。可以说,这六年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市属国企的冗员问题,挽救了一批企业,支持了国企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这是一大历史功绩。
二是认真贯彻了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方针政策,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就业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和政策体系。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起步较早,养老保险起步于1985年,医疗保险改革在“九五”时期起步和调整,基本形成了一套工作和政策体系。而就业的服务、政策体系和平台,基本上是在“十五”时期建立和完善的。我们确立了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抓就业的责任制,特别是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后,我市进一步确立了“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指导思想,制定具体办法,落实中央、省制定的就业政策。小额贷款规模全国第一,减免各种税费额全省最高。树立了“扶持创业就业,实施积极就业”的指导思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团体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如每年举办一届就业项目洽谈会、设立创业基金、加强劳动力职业培训、扶助无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援助大龄人员就业、跨地区调度就业等等,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具体得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就业先进单位和个人,出现了戚秀玉职介所这样的全国典型。“十五”期间,全市共实现就业66万人,200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比2004年下降了一个百分点;城镇从业人员由“九五”期末的155万人增长至“十五”期末的230万人。
三是力求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已成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十五”期间,我市较好地完成了社保试点任务,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到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国企职工数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十五”期末与“九五”期末相比,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7万人,增加17万人,增长15%;医疗保险达到189万人,增加128万人,增长310%。养老保险巩固了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市各区市县全面建立起来。在扩面的同时,我们努力发挥社会保险保障民生、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作用,在按国家规定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的同时,我市两次自筹资金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使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735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近200元。医疗保险集中解决了7.8万名破产企业、困难企业、名存实亡企业和地处县区的市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对患大病、在家治疗重病的参保人员给予了适当补助。率先在全国、全省给予“4555”人员“两险”补贴,累计补贴7万多人。同时,又承担了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统筹任务。失业保险在出现巨额赤字的情况下,在财政支持下,借钱保证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十五”时期全市有24万人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目前,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广大劳动者保障权益的基本要求。国家和地方越来越完善的法律政策规定、坚持按时足额发放和待遇水平的不断调高,大大增强了社会保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和信任感。
四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力流动速度加快、经济成份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劳动关系越来越成为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为此,我市十分注重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与市总工会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在国企改制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建立了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总工会指导职工大会讨论的制度。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全市开展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和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探索建立清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长效机制,有效遏止了新的拖欠势头。劳动争议仲裁体系初步发挥作用,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三条线”的指导性进一步增强。规范劳动关系工作已经步入法制轨道,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应当说,“十五”时期,我市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等工作创造了很多经验,许多工作都在全国先走一步,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成为全国劳动保障战线上的一面旗帜。2004年,我市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奋斗在这条战线上的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广大工作人员和给予这项工作大力支持的各个部门的同志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十五”,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是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同时,我们也深刻地体会到,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整体功能,是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前提。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使劳动保障的各项工作能充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是保持劳动保障事业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三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坚持政策,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是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我们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同时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新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按协调发展的要求、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尚有差距,还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困难。一是转轨时期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劳动力供给总量不减,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越来越突出,就业压力大的基本态势尚未改变。劳动者技能与岗位不适应的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二是作为老工业基地,我市面临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新情况,“两个确保”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巩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显得愈发迫切。三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全面加快,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壮大,劳动者来源多元化,这些都加大了规范劳动关系的难度,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所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十一五”时期、在2006年工作中努力解决。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新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着力点,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机制
我们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十一五”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保障工作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有着十分有利的条件。刚刚结束的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大连“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的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各项指标,都表明“十一五”将是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较快发展时期。我们要抓住机遇,把各级领导干部、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切实把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与我市社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准确把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着力点,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为着力点,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进一步发挥政策推动作用,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现行就业再就业政策框架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上午,市委、市政府已经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明确安排。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认真解决影响就业再就业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容量,改善就业结构。根据国发36号文件和省即将下发的文件, 我市要在二月份集中会签下发配套文件。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对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大政策扶持,重点解决好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以及体制转换时期遗留的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这里有几个重点地区和人群,瓦房店市李官镇华铜地区、原瓦纺失业人员、普兰店市皮口镇皮化地区,金盐在普兰店部分、庄河市的皮化部分和金纺、金重、金盐的失业人员。这些地方失业人员集中,历史遗留问题多,困难职工较多,要采取就地扶持、跨区调度等多种措施,大大缓解这几个地区的就业困难。市内的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原国企失业人员集中的街道,也要大力开辟岗位,加强扶持,促进就业。今年对农转居、大中专毕业生也要加强就业扶持。针对他们特点,三级政府以及两级劳动保障、财政和工业、国资主管部门一起努力,制订出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取决于劳动力的素质,在抓好就业政策落实的同时,也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职业培训工作,整合利用全社会职业培训资源,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大量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提升城乡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实现扩大就业、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二是完善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扩面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总结改革实践和东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做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健全了机制。这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研究和制订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社会保险工作方面,今年要办好几件事。第一,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企业非统筹项目发放要实行社会化试点,彻底把企业退休人员放到社会管理。第二,开展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试点。不断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扩面联动机制,充分调动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特别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巩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满足支出的基础。
三是建立健全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用工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下协调劳动关系和管理企业工资分配的机制,努力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力供求失衡和法制观念淡薄,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情况比较突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问题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全国人大近期将要通过《劳动合同法》。我市要从建立以招用职工、签订和履行合同基本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入手,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这项工作是一项基础建设,各级政府要组织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共同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强以仲裁为主的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机制,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和争议。要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问题,推动收入分配管理向着“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方向发展。要狠抓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建立最低工资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发挥劳动监察作用,加强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把劳动保障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力做好国务院重大决策的组织实施,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和最近国务院下发的35号、36号、38号文件,对新时期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等工作都提出明确要求,将劳动保障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和今后几年,我们要紧紧围绕最紧迫、广大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抓好国务院重大决策的组织实施,认真解决劳动保障方面影响经济战略调整及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群众在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中受益,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一是把劳动保障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全局。没有比较充分的就业、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国务院和省、市明确了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重大决策上来,准确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国务院决策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安排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推进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都要同时考虑就业和社会保险问题。认真分析本地区的形势,切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各部门全力做好国务院重大决策的实施。要保证政策不缩水,体现出有效管理,凡是上级有要求的,一定要在地方政策体现;凡是规定可以结合实际拓展的,一定要足额到位;凡是经实践证明的好做法、好经验要继续坚持。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责任,切实将政策的好处体现在广大群众身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不仅要用数字说话,而且要看实际效果,确保各项劳动保障任务目标全面实现。
二是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劳动保障工作越来越呈现出全局性、综合性的特点,涉及到多个部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贯彻落实,也关系到方方面面,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紧密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出谋划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各自履行好职责,给予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力支持,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不准搞 “小局利益”,不准搞“中梗阻”。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如既往地加大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商业银行及有关单位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提高项目质量和诚信水平,完善风险补偿办法,坚持扩大贷款规模。税务、工商部门要继续落实有关减负政策,使其切实到位。
三是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改革创新。“十一五”时期是改革攻坚期,也是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关键期,要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就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精神,同时又要符合实际,不断创新,更要找准劳动保障工作在全局中的重要位置,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局中求为。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敢于迎难而上,善于攻坚克难,努力突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各地区、各部门要抓住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自觉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运行情况摸清摸透,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国务院重大决策贯彻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勤于研究新方法,勇于尝试新举措,积极寻找有效解决当前存在问题的切入点。要特别关注困难地区、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关注已实现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问题。要抓紧完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解决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功能,一件件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一个个突破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做好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各项劳动保障工作都应以人为中心,以人为出发点,始终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要坚持劳动力结构的优化同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步促进,社会保障同经济发展水平同步适应,规范劳动关系和调整收入分配要同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各项工作同步实施。劳动保障工作领域内部,也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实现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收入分配等工作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政策体系要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机关、事业、企业和群团各个领域,注重把解决紧迫问题的应急措施,转变为深入细致的制度完善、机制建设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及时将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做法上升到政策层面,努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同志们,新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责任在大家肩上,希望也在大家身上,各级政府、劳动保障系统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大大连”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大局出发,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新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