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18日,市人社局举办了第一期“大连市人社系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全市人社系统55个部门(单位)150余名人社干部齐聚大连市干部疗养院,共同学习《社会保险法》,深入学习研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为下一步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的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作,将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此次培训班的举办标志着我市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