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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单位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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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8
发表部门:退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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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数据资料 1、企业按类型填报表三、表四或表五,即《企业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登记审核表》、《事转企单位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登记审核表》、《区街企业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登记审核表》(企业自然情况及人数汇总情况); 2、按人员类型填报表十一~表十五《退休(职)人员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审核表》(表十一)、《事转企前退休(职)人员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审核表》(表十二)、《离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审核表》(表十三)、《离休人员遗属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审核表》(表十四)、《退休人员遗属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审核表》(表十五)等(个人审核表); 3、确定单位性质、移交人数、缴费标准及缴费金额,个人审核表数量应与移交人数一致。 二、审核企业自然状况资料 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特殊类型企业: (1)事转企单位应同时提供事转企批文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发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处理意见(原件、复印件); (2)改制企业应同时提供改制批文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发的批件《企业改制职工及有关人员安置费用核定表》(原件、复印件),国资委监管的改制企业提供国资委签发的《市属企业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 (3)三资、私营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档案查询卡》(股东出资情况查询)。(只移交2006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不用出具《企业(变更)档案查询卡》) 三、审核采暖费资料 1、企业携带上述资料到五楼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管理部企业登记审核组,核对表三、表四或表五中所填报内容(自然状况、人数、缴费金额等)加盖审核章,; 2、到审核档案组审核离退休人员档案,并加盖审核章; 3、企业带审核完毕的上述资料到档案录入组核对人数、移交单位表格等资料,进行个人档案录入。 四、缴费 1、个人档案录入完毕后,核对实际录入人数、待遇情况及缴费金额,需要一次性缴费的,到审核管理部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一次性缴费表》; 2、到三楼征缴三部缴费; 3、企业携带加盖印章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一次性缴费表》到五楼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管理部进行一次性缴费审核组进行缴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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