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承担的培训主要有: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为我市唯一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培训资质的机构,自2003年以来已培训2700多人,通过率达90%以上,居全国前列。根据《关于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大劳发[2002]108号)和《大连市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规定》(大劳发[2006]25号)文件精神,学会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适用对象为从事本职业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培训等级为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授课师资为具有丰富经验的院校专家和培训专家。根据国家“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证书”的要求,进行统一培训,参加全国统一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实行国内通用,国际互认。
2、大连市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
根据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企事业单位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的通知》要求,企业从事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受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在全市范围内对尚未取得《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实务培训。
培训对象为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培训内容为就业管理、职业与培训、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工资、劳动统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凡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上岗的主要依据。
3
、新政策新法规、新知识培训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全面熟悉掌握《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提高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能力水平,受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陆续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含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人员)。
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开发新知识培训,提高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新思维和新水平。
4、组织国内外交流考察培训
针对企业主管领导、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就当前焦点、难点问题,确定课题,赴国内外先进地区和企业交流考察培训,以开阔思维和眼界,提高决策、管理和工作水平。
5、其它受行政部门委托和企业要求而开展的培训
咨询电话:84369277 84369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