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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保人员患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政策热点问答一 

2007/7/3  发表部门:市医保中心 

1、问:慢性病人员如何选择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单位?

答: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的参保人必须选择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或辽渔医院,患有肺结核的参保人必须选择大连市结核病医院,作为本人慢性病门诊定点单位;患有其它慢性病的参保人可自主选择一所慢性病门诊定点单位,作为本人慢性病门诊定点单位,多选无效。

参保人选择慢性病定点医疗单位须注意:(1)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单位仅限于同医保中心签定慢性病服务协议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零售药店,而医保定点门诊、门诊部、卫生所均不是慢性病定点单位。(2)选择定点完全是由本人自主、自愿选择;(3)任何慢性病定点医疗单位无权强迫或诱导慢性病患者选择定点。

2问:慢性病人员如何在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单位就医购药?

答:1慢性病参保人员在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单位就医或购药时需持《慢性病门诊就医手册》、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IC卡。

2选择定点零售药店作为门诊慢性病定点单位的慢性病参保人员,购买处方药时需持医院处方。

3)用于购买认定病种的药品费用,属于《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并符合病情治疗的,可先用医疗卡中资金予以支付,医疗卡中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垫付。个人现金垫付时,也需刷卡就医,以保证您治疗慢性病的药费信息能准确上传至医保中心。

4)请您每次购药刷卡时,提醒定点单位上传慢性病购药费用信息,已确保医保中心接受的符合规定的慢性病购药信息同您保留的单据相符。

3、问:在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单位就医的检查治疗费用报销吗?

答:不予报销。企业门诊慢性病补助政策只报销符合认定病种病情治疗的药品费用,且必须属于《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检查治疗费用不在补助范围之内。

4、问:治疗检诊鉴定病种合并症的购药费用可累计计算吗?

医院处方明确为治疗检诊鉴定病种合并症的费用,可以纳入慢性病补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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