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第26号令)。就业年龄为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超出规定不办理就业证,但法定代表人作为投资商不受此年龄限制。
业务一:办理就业证
1、用人单位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附件1),必需加盖单位及法人印章;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文凭毕业证复印件);
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需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健康状况证明(富丽华大酒店对面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
6、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附件2,仅供参考),必需加盖单位、法人印章;
7、本人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正面近期免冠照片。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被聘用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必需亲自到窗口签字确认,不收费。
业务二:办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单位及职务变更》需提交材料
1、台港澳居民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新用人单位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附件1);
3、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附件2,仅供参考),必需加盖单位、法人印章;
5、本人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正面近期免冠照片。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本人不用到窗口,不收费。
业务三、挂失、补证需提交的材料
1、持用人单位介绍信或通行证原件,查询就业证号码;
2、到大连日报社办理登报挂失;
3、持用人单位补证申请和挂失报纸及通行证办理补证。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本人不用到窗口,不收费。
附件一:《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
附件二:《劳动合同》
办公地址:西岗区南石道街迎春路2号(距一期动物园1000米)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乘坐公交车:4路、12路、40路、404路、702路南石道街下车;
525路、529路、715路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车。
电话:82185610 经办人:姜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