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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业务概况
Business Profile
此项业务受理以下鉴定: 1、用人单位、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超过工伤认定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能受理认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 2、非法的用人单位和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其雇佣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3、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4、本市或其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 (2)对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 (3)对工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 5、其他由劳动仲裁、法院、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处理的。
办事流程
Work Processes
由委托单位的办事人员携带申请鉴定相关材料,在每周一至周四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部窗口申请鉴定。
流程图:
流程图20090204.jpg
办事机构
Offices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部
申报材料
Handling of materials
外省市、各级人民法院、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市民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伤认定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等委托进行相关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部门出具的委托手续; 2、填写《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加盖委托部门公章;粘贴被鉴定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被鉴定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一份 4、完整的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Contact
84369141
政策依据
Policy basis for
关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期限
Time limit for handling
委托鉴定的办理期限参照工伤及因病鉴定期限
表格下载
Forms Download
劳动能力鉴定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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