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年第四季度,医保中心安排具体检诊时间,指定医疗机构、组织专家,为申请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参保人员进行检诊认定和抽查复检。 2. 检诊认定符合补助标准的慢性病患者,自主选择一所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单位就医。 3. 医保中心委托定点医疗单位对检诊合格者发放《慢性病门诊就医手册》。 4. 慢性病患者持医疗保险卡(IC卡)、《慢性病门诊就医手册》在所选慢性病定点单位就医结算,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且是治疗检诊认定合格病种的医疗费用,按慢性病门诊补助政策现时结算。
流程图:图53 企业慢性病门诊治疗补助.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