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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业务概况   Business Profile
该业务负责对享受定期待遇工伤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待遇支付,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办事流程   Work Processes
单位专管员持所需材料到到工伤生育部核定定期待遇,窗口人员首先对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并建立定期工伤待遇档案,核定出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标准、定期待遇执行时间,生成定期待遇支付档案。打印出职工因工伤(亡)待遇支付单,由银行将待遇打入职工定期待遇存折。

 

 

流程图:图44工伤人员定期待遇支付.jpg

办事机构   Offices
医保中心 工伤、生育保险部
申报材料   Handling of materials
1、《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意见。
联系方式   Contact
83709165
政策依据   Policy basis for
办理期限   Time limit for handling
每月1-20日办理
表格下载   Forms 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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