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制
劳动就业
就业培训
劳动工资
劳动关系
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农村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劳动创业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监察
采暖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业务概况
Business Profile
该业务负责对1-10级的工伤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一次性待遇支付,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办事流程
Work Processes
单位专管员到1-10级工伤待遇核定窗口,进行资格审核,领取一次性待遇,待遇核定后打印出《职工因工伤(亡)待遇支付单》(一式三份),加盖审核印章。企业专管员或本人于次月1—20日持《职工因工伤(亡)待遇支付单》、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到银行领取存折。
流程图:
图41-1-10级工伤人员资格审核及待遇支付的管理.jpg
办事机构
Offices
医保中心 工伤、生育保险部
申报材料
Handling of materials
1、工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 2、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意见。 3、职业病的,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联系方式
Contact
83709165
政策依据
Policy basis for
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
办理期限
Time limit for handling
每月1-20日办理
表格下载
Forms Download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
辽ICP备08004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