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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业务概况   Business Profile
该业务负责对1-10级的工伤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一次性待遇支付,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办事流程   Work Processes
单位专管员到1-10级工伤待遇核定窗口,进行资格审核,领取一次性待遇,待遇核定后打印出《职工因工伤(亡)待遇支付单》(一式三份),加盖审核印章。企业专管员或本人于次月1—20日持《职工因工伤(亡)待遇支付单》、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到银行领取存折。

 

 

流程图:图41-1-10级工伤人员资格审核及待遇支付的管理.jpg

办事机构   Offices
医保中心 工伤、生育保险部
申报材料   Handling of materials
1、工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 2、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意见。 3、职业病的,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联系方式   Contact
83709165
政策依据   Policy basis for
办理期限   Time limit for handling
每月1-20日办理
表格下载   Forms 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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