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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就业培训

 
业务概况   Business Profile
此项服务提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延续的办理情况,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办事流程   Work Processes
学校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前30天,到办学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换证事宜。市内四区的学校到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流程图:民办培训机构许可审批流程图.jpg

办事机构   Offices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申报材料   Handling of materials
1、《大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申报表》; 2、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办学场地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学校举办者法人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5、学校章程,理事会成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教职员工花名册》、《教学场地设备配置情况表》和校长、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所开展培训工种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8、办学三年来工作报告; 9、学校业务活动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每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10、开办三年来的《开班备案表》、《广告备案表》。
联系方式   Contact
88139073
政策依据   Policy basis for
办理期限   Time limit for handling
审批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30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表格下载   Forms 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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