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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概况
Business Profile
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
办事流程
Work Processes
1、项目组织申报:每年8-9月份,由各区市县人社局、项目单位统一 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项目在线申报/审批系统,将下一年度的 出国(境)培训项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市外专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后, 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市外专局对通过评审的项 目进行审核,编制项目计划报市政府后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2、项目实施: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计划,由大连市外国专家局下 达本年度引智项目计划。各项目单位应立即抓紧项目实施和成果反馈。 3、项目核销:项目执行完毕后,各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经费核销。
办事机构
Offices
外专局项目处
申报材料
Handling of materials
1、项目申报:统一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项目在线申报/审批 系统,管理类培训项目填写《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技术类项目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并将 文字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外国专家局。 2、项目实施: (1)国家审批类项目:项目单位提供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报 批材料(项目公函、人员汇总表、邀请函、日程安排、翻译证明、健康 担保、组团通知和经费预算),市外专局盖章后报国家外专局,由国家 外专局下达任务批件、任务通知书和经费通知单,项目单位办理相关 出国手续,执行出国(境)培训任务。 (2)市级项目:项目单位出国前提供报送出国(境)培训项目公函及 相关附件〔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护照、签证(原件), 国外承办机构邀请信及中文译本,国外承办机构培训日程安排及中文译 本,出国(境)培训人员境外保险单(复印件)〕,市外专局下达同意 函,项目单位执行出国(境)培训任务。 培训结束回国后报送培训总结和成果。 3、项目核销: 1、国家审批类项目 按照国家外专局的要求,团组在出国前办理经费资助手续,团组回国后一个 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国家外专局进行核销。 (1)外专局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2)所有出国(境)培训人员护照;(原件) (3)出国(境)培训人员境外开支报销单(需组团单位和市外专局盖章); (4)全团境外原始总单据或分割单; (5)全团国际旅费总发票或分割单、机票底联原件; (6)国际旅费垫支单位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 (7)出国培训总结。 2、市级出国(境)培训项目 各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应在十五天内向市外专局申请经费资助。 申请时需报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1)资助申请:要简要说明出国(境)培训的时间、内容、成效以及申 请资助的原因、申请资助的数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2)培训总结: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出国培训成果照片 等。文字材料内容包括:(1)培训总体情况概述(时间、地点、人员、 内容等);(2)培训收获、成果或启示;(3)相关建议及下一步工作 打算或工作计划。 (3)经费决算表:经费决算表要附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填写的 数字、金额要与费用原始凭证复印件一致,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有 关责任人签章。 (4)出国人员护照复印件(含出入境日期)。 4、申报总结和成果:项目实施完毕后,各项目单位统一使用国家外专局 出国培训成果/总结在线申报系统申报培训总结和成果。
联系方式
Contact
0411-83623465
政策依据
Policy basis for
办理期限
Time limit for handling
国家外专局审批件下达: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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