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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市2009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8/2  发表部门: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财政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市政府2004年第59号令)和《大连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大政发〔200557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补贴。为做好2009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用人单位在200911日至20091231日之间,引进的下列高层次人才可申报2009年度安家补贴。

(一)两院院士。

(二)国内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员、被国家有关部门界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中,“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被界定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根据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525号),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可界定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2.本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在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指导博士生的工作经历。

4.被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后直接聘任为正教授级博士生导师。

(三)国内全日制统招非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四)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含自费出国留学博士和大连市以外引进的公派出国留学博士,不含大连市用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博士)。

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时间,以办理来连工作手续(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调动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介绍信、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人才工作居住证以及签订的工作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时间:201098日至10日每天9001630

三、申报地点: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岗区南石道街迎春路2号)

四、申报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来连工作安家补贴申报审核表》、《大连市2009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人员一览表》各1份(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高层次人才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的档案材料。

(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员须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内博士生导师须提交原单位批准命名的有效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高层次人才的调动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介绍信或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申报对象在连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的高层次人才须提交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为3年的人才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六)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含5年)工作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合同须有用人单位公章和引进人才亲笔签名。

(七)“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能够证明申报者在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的书面材料1份。

2.申报者所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具的证明其具有指导博士生工作经历的书面材料及中文译本各1份。

3.申报者来连后被引进单位首次直接聘任为正教授级博士生导师的有效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有关要求

(一)2009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受理审核工作仍然采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3家联审的方式,集中受理、审核用人单位统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受理以个人名义送交的申报材料。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在2008年度安家补贴申报中,材料未被受理的从大连地区以外引进的公派出国留学博士,此次可重新进行申报。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2009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须同时提交2008年度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使用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08年度享受安家补贴的人数、领取政府安家补贴总额、本单位按政府文件规定进行安家补贴资金配套的比例和额度以及2009年度拟为高层次人才匹配的安家补贴额度;享受安家补贴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的总体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果、服务未满5年时间离开大连的人数和按比例返还安家补贴情况等。未按要求匹配安家补贴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提出的2009年度安家补贴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审核通过后的申报人员名单将在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l12333.gov.cn)进行公示。申报者所在单位应同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有关工作流程将安家补贴发放至各单位。

(四)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

联系人:袁青松;联系电话:88139039

 

附件:1.高层次人才来连工作安家补贴申报审核表

      2.大连市2009年度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请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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