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确认和领卡
(1)有单位(或学校)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统一办理数据确认。
已参保人员:单位采取网上和离线报盘的方式获取本单位的个人信息数据,整理打印后,交由个人审核,签字确认,交付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统一将电子数据和纸制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表及复印件上报市社保卡管理部门,制卡完成后,直接发放给单位,个人通过单位领取社保卡。
新参保人员:单位在办理完参保手续后,按照有单位已参保人员流程,办理数据确认和领卡。
(2)无单位(或学校)的参保人员以及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等,采取通过设在各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办理点在线确认的方式办理数据确认。
已参保人员:个人在街道对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表进行审核,签字确认,交付身份证件复印件,由街道定期将电子数据和纸制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表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报市社保卡管理部门,制卡完成后,直接发放给街道,个人到进行数据确认的街道领取社保卡。
新参保人员(个体):参保人员在各区的个体部办理完个人参保业务后,按照无单位已参保人员流程,在各区的个体部在线办理数据确认和领卡。
2、激活
个人在领取社保卡后应及时激活,持有带有银行账户磁条社保卡的个人应及时到银行柜台办理银行账户的密码更改。因个人未能及时办理激活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在办理社保卡激活后,持卡人原有的医保卡自动失效,原医保卡所关联的医保状态、帐户余额和个人设置的密码等不会发生变化。可使用社保卡办理就医购药等业务。
养老金支付、采暖费支付、工伤生育支付、失业金支付等代发业务和个体缴费等代扣业务自激活后次月起,通过对应的银行账户领取和办理。
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将采用以下三方式激活:
1)柜台激活:持卡人持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持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激活业务。在街道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可在街道办理激活业务。持卡人需到卡对应的银行柜台办理银行账号的密码修改,完成银行账户的启用。
2)语音激活:持卡人拨打88896500语音系统,通过语音提示完成新卡社会保障业务的启用。持卡人需到卡对应的银行柜台办理银行账号的密码修改,完成银行账户的启用。
3)网上激活:持卡人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障卡服务专栏(www.dl12333.gov.cn),通过网站提示完成新卡社会保障业务的启用。持卡人需到卡对应的银行柜台办理银行账号的密码更改,完成银行账户的启用。
3、密码设置
社会保障卡的密码分为芯片密码和磁条密码两种,芯片密码负责社会保障业务的安全验证,磁条密码负责银行借记卡的安全验证。
持卡人持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持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密码的设置、修改业务。
社保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密码业务需持卡人到对应银行办理。
4、挂失
丢失社保卡应及时办理挂失,因个人未能及时办理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语音挂失(临时挂失)
1)持卡人拨打88896500语音系统,通过语音提示完成社保卡的挂失。
2)若办理银行账号的临时挂失需持卡人使用对应银行的语音系统办理。
柜面挂失(正式挂失)
1)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持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社保卡的柜面挂失申请。
2)持卡人需持《大连市社保卡业务办理单》及身份证件到对应银行柜台办理银行账号的柜面挂失。完成银行账号的柜面挂失。
5、解挂
持卡人在挂失后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本人的社保卡,可办理解除挂失手续,以恢复该卡的使用功能。
1) 持卡人持已挂失的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持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解挂业务。
2) 办理银行账号的解挂需持卡人到对应银行柜台办理。
6、补卡
持卡人在办理挂失手续后可办理补卡手续。
1)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工本费(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补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补卡。
2)待当日制卡完成后,补卡人或代理人到指定柜台完成社保卡的激活。
3)补卡人持《大连市社保卡业务办理单》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领取新卡。
7、换卡
持卡人的社保卡损坏、到期、卡面个人信息内容变更、卡片的升级可办理补卡手续。
1) 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工本费(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换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换卡。
2) 待当日制卡完成后,换卡人或代理人到指定柜台完成社保卡的激活。
3) 换卡人持《大连市社保卡业务办理单》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领取新卡。
8、网上查询密码设置
查询密码用于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个人相关信息查询的安全校验。
持卡人可使用随卡所附的激活码在网站设置或修改查询密码,或持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持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密码的设置及密码修改业务。
9、短信服务设置
持卡人可以通过设置手机号码用于实时接收社会保障信息短信服务。持卡人的手机号码可以在数据确认时进行设置也可以持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持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手机号码的设置、修改业务。
10、注销
持卡人需在办理完社会保险销户手续后方可办理社保卡的注销业务。
1) 持卡人持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持卡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及销户证明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卡注销。
2) 办理人若需对社保卡对应银行账户注销,需到对应银行柜台办理相关业务。
11、制卡失败
由于个人基本信息与公安、银行等信息比对时有错误,造成制卡失败,个人持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重新核对信息后,重新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