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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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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2
发表部门: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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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分解 |
| 序号 |
执法机构 |
执法内容 |
执法性质 |
执法类别 |
执法依据 |
执法范围 |
执法权限 |
| 1 |
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岗 |
医疗保险参保及待遇支付管理; |
授权执法 |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1998]44 号)四、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职工)以及退休人员。 |
接到受理件后,审查申请材料 , 记录核查情况,提出承办意见。 |
| 2 |
工伤保险参保管理岗 |
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支付管理; |
授权执法 |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375 号)第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及职工、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 |
接到受理件后,审查申请材料 , 记录核查情况,提出承办意见。 |
| 3 |
生育保险参保管理岗 |
生育保险参保及待遇支付管理; |
授权执法 |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
《大连市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 4 号)第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险机构,具体经办生育保险的业务工作。” |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连办事机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接到受理件后,审查申请材料 , 记录核查情况,提出承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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